1、防靜電鞋是消去除人體靜電積極聚又能防止靜電250V以下電流電擊的防護鞋,本產(chǎn)品參照GB4385-1995標準生產(chǎn)。
2、主要適用于為防止因人體帶有靜電而可能引起燃燒等一切存在靜電危害的場所(如石油、化工、煤礦、印刷、橡膠、電子等行業(yè)的作業(yè)場所)
3、防靜電鞋和導電鞋在穿用時不應該同時穿絕緣的毛料厚襪及絕緣的鞋墊,禁止防靜電鞋當絕緣鞋使用。
4、使用防靜電鞋的場所應該是防靜電的地面,使用導電鞋的場所應是能導電的地面,達到一個良好的防靜電或?qū)щ娦Ч?span lang="EN-US">
5、防靜電鞋應與防靜電服配套使用,注意產(chǎn)品的清潔、防水、防潮。
6、穿用過程中一般不超過200小時應進行電阻測試一次,如果電阻不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則不能作為防靜電皮鞋使用。防靜電鞋要求電阻應在100K歐姆至100M歐姆之間。